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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政工作
工会工作

分工会主席工作职责

作者: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年07月16日点击数:

 一、在校工会及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的领导下,负责部门工会工作、正确行使工会的各项权利,认真履行义务,做好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,制定部门工会工作计划。
  二、认真组织会员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工会章程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  三、按时参加校工会召开的各类会议,并及时传达贯彻落实,认真完成各项任务,热情为教职工服务。
  四、发挥工会的优势,不断丰富和创新教职工队伍建设的内容,配合党政认真开展师德教育活动,关心青年教师成长。
  五、协助校工会做好教职工的教育和宣传工作,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、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,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,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。
  六、协助校工会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活动,积极参加校运动会、乒乓球比赛等,陶冶教职工情操,增强凝聚力,并积极开展各种群众性协会组织。
  七、反映群众呼声,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关心女教职工身心健康,配合校计生委做好计划生育工作
  八、认真管好、用好校工会下拨的会员活动费,积极开展有益的活动。
  九、关心教职工生活,搞好教职工的福利,认真组织教职工疗养。
  十、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,建立特困教职工档案。做好“五关心”(教职工大病、婚、丧、生育、特殊情况)。
  十一、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,按期组织部门分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。
  十二、健全部门分工会会员档案,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工作,及时交纳会员登记表,向新会员介绍工会工作的性质、任务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。
  十三、分工会台帐健全,档案资料保管完整。
  十四、按照《南京财经大学部门工会教工之家评审验收条件》,做好部门工会建家工作。
  十五、积极完成校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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