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支部:
2016
年7月,中共中央印发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。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,现对我院组织学习《条例》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充分认识《条例》颁布的重大意义
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,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,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。《条例》是我党第一部规范和加强党的问责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,与《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巡视工作条例》一起,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、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,有权必有责、有责要担当、失责必追究。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“牛鼻子”,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,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,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、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。《条例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,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,对我校加强党的领导,持续深化改革,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二、认真组织《条例》学习研讨
各党支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积极采取有效方式认真抓好学习。一是抓好个人自学。每名党员干部要把学习《条例》纳入学习计划,作为学习党章党规的一项重要内容,认真学习《条例》共13条近2千字原文,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,深刻领会和把握《条例》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,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二是联系实际抓好学习。要把学习《条例》同学习贯彻新修订的《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纪律处分条例》结合起来,通过有层次、有重点、有节奏的学习和宣传,统一思想、凝聚共识,以上率下,层层传导压力,层层压实责任,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。三是集中学习研讨。各党支部要积极开展《条例》学习研讨活动,以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《条例》,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为主题,坚持问题导向,联系本部门业务工作,认真开展好学习讨论,切实把管党治党、强化问责落实在工作实践中。
三、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
各党支部要认清形势,明确任务,增强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。党支部书记、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,把责任担当起来,把自己摆进去,以身作则、以上率下。要密切联系实际,敢于较真碰硬、层层传导压力,让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成为常态,以问责倒逼党建工作各项责任落实,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。要管好党员干部,经常“咬耳扯袖”、“红脸出汗”,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,把忠诚干净担当意识融入思想、浸入灵魂、见诸行动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
二○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