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2012级全体研究生:
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,请我院2012级研究生对照以下条件,如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,请于9月17日前(截止17日下午4:00)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学院研究生办,过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。申请表请从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,要求填写内容真实,成绩、论文、课题、奖学金及其他奖项必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2份,原件在校验并经研究生秘书在复印件上签字后交还本人。
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条件: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3)诚实守信,品德优良;
(4)学习认真刻苦,成绩优良,学位课程的总评成绩不低于80分,无不及格现象,或其成绩按专业排名的名次在前15%;国家英语达到六级以上;
(5)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:一是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;二是至少主持过校级、省级立项资助课题1项;三是在研期间曾经获得一等奖学金;
(6)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、文化活动、社会实践等,综合能力突出,受到有关单位或部门的好评的。
具体的申报条件和流程请查阅我院网站规章制度栏目下的《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》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14年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