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全体研究生:
为了加强暑期学生管理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强化安全管理措施,现将有关暑期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1.所有学生在全部课程考试结束后可以离校,下学期于8月27日至8月28日报到注册,8月29日开始上课。
2.无特殊情况,暑期一般不得留校,如需要留校,必须履行审批手续:在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,本人书面申请(写明事由、时间段、联系电话、父母联系方式,并附相关证明);导师签字确认;学院核实、审批;汇总交研究生处、保卫处及宿管站备案。
3.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管理规定,服从管理,要按照申请的时间住宿,正常履行请销假制度,严禁带外人入住公寓,不得使用违章电器,主动与家长、导师联系交流本人情况。
4.所有学生暑假期间要强化纪律意识,严格执行规章制度;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,注意人身安全、财产安全、交通安全,学会“四防”(防盗、防火、防骗、防抢),重视日常生活中的门窗、水、电、煤、气的使用安全,严禁到江河湖泊水库游泳,防止各种意外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;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,站稳政治立场,不信谣、不传谣,不参与非法活动;要有自我保护意识,遇事要冷静,对于突发事件处置要得当,并及时联系相关人员,保持信息通畅;要及时关注天气预报,掌握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,并做好相应的准备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
二○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