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全体研究生:
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,请我院研究生对照以下条件,如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,请于9月20日前(截止20日下午3:30)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学院研究生办,过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。申请表请从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,要求填写内容真实(一式两份),成绩或专业排名、六级证书、论文、课题、奖学金及其他奖项必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,原件在校验并经研究生秘书在复印件上签字后交还本人。
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: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律、纪律处分;
(3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4)学习成绩优异,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①所有课程(含专业选修课)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(含80分),且专业排名的名次在前50%;②所有课程(含专业选修课)成绩按专业排名的名次在前30%;
(5)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,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以上;
(6)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,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、学生第二作者的身份并以南京财经大学为第一单位,至少在《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期刊指导目录(2016版)》(南财研字[2016]3号)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,或主持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创新课题一项。
以上(1)至(6)条须同时满足方能申请。
具体的申报条件和流程请查阅我院网站规章制度栏目下的《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(2016年9月修订)》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16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