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2014级、2015级、2016级全体研究生:
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,请我院研究生对照《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》条件申报。如符合基本条件的,请于11月8日前(截止8日上午11:00)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学院研究生办,过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。申请表请从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,要求填写内容真实(一式两份),成绩、论文、课题、奖学金及其他奖项必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,原件在校验并经研究生秘书在复印件上签字后交还本人。2016级研究生不用提交材料。
从2016年开始学院任何奖学金评定用稿通知一律不采用,请各位同学遵照执行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16年1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