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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科研处《关于申报2014年度校级预研究的通知》
时间:2014-12-12    来源:马克思主义学院     浏览次数:

本校各部门:

    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科研为学科建设服务、为科研平台及科研梯队建设服务、为全校整体科研水平提升服务的要求,2014年度校级预研究项目申报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(一)预研究项目
1.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,加强创新意识、学术规范意识、学科方向意识和应用实践意识,为学科发展、为行业及地方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服务。
2.进一步集中研究资金和研究力量,针对若干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项目进行重点投入,争取在短期内成功申报国家级、省部级科研项目,推出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准和社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。
3.选题新颖,紧跟前沿、注重方法、面向应用,具有较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。
4.预研究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方式。各学院从事教学科研人员在30人以下的限报4项,30人以上的限报6项,具有独立编制的校级研究机构限报2项,双肩挑人员按照学科归属从学院申报。各学院应充分发挥院级学术委员会的作用,认真论证,择优推荐。
5.预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(79年12月),每人限报1项,有在研国家级项目和校级预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。
二、资助力度
预研究项目计划资助10项,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,经费分两次拨付,立项年拨付50%,结项年拨付50%。
三、项目结项要求
(一)预研究项目
预研究项目原则上应在两年内(2016年12月31日前)完成,结题须完成下列3项任务之一:
1.项目负责人以主持人身份、南京财经大学名义获得2015年度或2016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资助。
2.项目负责人以主持人身份、南京财经大学名义获得2015年度或2016年度省部级重大、重点项目或教育厅重大、重点项目立项资助。
3、项目负责人以主持人身份、南京财经大学名义写成以下4种成果之一:一部专著、2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、3类期刊发表4篇、研究报告2万字以上并有地市(厅局)级政府以上应用采纳证明。
(三)成果标注要求
1.项目发表的相关成果中必须注明“南京财经大学××校预研究项目资助(项目编号:×××)”字样,否则该成果不能作为结项成果。
四、申报程序
1.申请者填写项目申报表,申请表一式2份,A4纸双面打印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2.科研秘书填写汇总表(见附件),汇总表发送至:44555256@qq.com ,邮件主题注明“××院系申报校级项目汇总表”。
3.申请材料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科研处(不接受个人申报),受理截止日期:2014年12月25日。
4.申报过程中,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,联系人:石霏,电话:86718562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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