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2014级、2015级全体研究生:
学校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,请我院研究生对照《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细则》条件申报。如符合基本条件的,请于11月18日前(截止18日上午11:00)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学院研究生办,过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。申请表请从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,要求填写内容真实(一式两份),所附材料必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,原件在校验并经研究生秘书在复印件上签字后交还本人。
具体的申报条件和流程请查阅我院网站 《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细则》。
2016年11月17日